2013年我市民生事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七成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4-01-14    

  厉行节约 保障民生
  2013年我市民生事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七成

  本刊消息  1月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2013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的力度,全市在压缩10%公务费的同时,坚持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各类民生事业的支出比例占比达70%。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从预算编制抓起,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在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业务费在原定标准上统一压缩10%的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控制追加预算,从源头上杜绝了公款浪费的现象,全力保障和支持民生事业。据了解,去年我市投资6.15亿元,实施了11项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十件实事”;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通过省督导组评估,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已经接受评审;城镇职工“五险”覆盖面达到97%,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0万人;落实各类就业补助1915万元,城镇新增就业4736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5.1%,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9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标准全面提高,在德阳地区率先将80至89岁老人纳入敬老补贴范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41户,政府投资建设的1488套保障性住房竣工并投入使用,为我市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