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更多小微企业获税收优惠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4-05-30    


    本刊消息  5月27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为落实国家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力促进小微企业更好发展。
    据了解,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全市小微企业所得税已普遍实行优惠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所得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将按50%计入,再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范围扩大后,以往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小微企业也纳入其中。同时,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方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将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说明,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据悉,此次政策调整后,我市可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将从原来的78户增加至240余户。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咨询台、税收宣传栏、宣传手册、企业上门辅导等方式,引导纳税人高效便捷办税;加强一线人员辅导培训,指导小型微利企业了解政策、吸收政策、运用政策,懂得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并做好相关涉税事宜;强化日常管理,摸清小微企业经营现状,加强数据信息比对,积极核实相关信息,真正把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完善后续服务,积极收集纳税人反馈意见,加强跟踪管理,建立小微企业管理台账,及时更新资料,周密部署后续工作,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稳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