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商业车险改革试点 出险越少保费越低
作者: 何菲      来源:     日期:2015-11-16    

  10月2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消息,继今年6月1日起在现有的6个地区试点外,从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内蒙古、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地保监局所辖地区也将纳入车险改革试点范围。车险改革启动后,将会给绵竹车主带来哪些影响呢?11月4日,记者采访了人保财险绵竹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新版商业车险改革费率方案进行了解读。

  驾驶习惯好 保费交得少

  车险费率无疑是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新的商业车险费率制度,此次商业车险改革后,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挂钩。这意味着,常出事故、风险越高的车主,要付出的保费就越高,而驾驶习惯好、出险次数少的车主,则可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

  “根据指导线,以前连续3年不出险的车主,最多享受7折优惠,而经常出事故的车主,其保险费率也最多上浮1.3倍。”人保财险绵竹支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新的费率制度里,最低折扣系数低至0.6,再加上车辆折旧优惠等因素,综合折扣或将更低,而出险次数多的车主其最高费率将上浮到2倍。

  消除“高保低赔” 保费将考虑车辆折旧

  刘先生有一部原价18万的马自达轿车,3年后折旧价值约10万元左右,但每年投保车损险时仍要按照购置价18万元来支付保费。而当汽车全损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只按10万元进行赔付。

  今后刘先生遇到的问题再也不会出现了。据悉,车险改革后,商业车险保单上将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投保时将按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从明年开始,刘先生仅需按照折旧价10万元计算保费,对应的赔付按10万元的标准计算,真正做到实保实赔。

  开车误撞自家人 保险公司也要赔

  除了保费变化,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如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但根据新的条例也可获赔。

  此外,根据新的商业车险条例,司机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即自家车撞自家人不能获赔的情况将得到解决。该负责人表示,此前也曾受理过类似案例,但由于家庭成员不在赔偿范围内,只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极易引发纠纷。

  不仅如此,车险改革后,冰雹、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出事故对方不付款 可让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此前购买的商业车险,出事故后对方是全责,但对方拒不赔偿,车主则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但车险改革后,车主将享受“代位求偿”权。

  什么是“代位求偿”?比如投保车主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但对方因投保额不足,或没有能力赔偿,对于车损方面,投保车主可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今年有理赔的,12月30日前续保或能省钱

  记者了解到,商业车险允许提前3个月续保,因此明年3月前车险将到期的车主,到底是怎么续保才划算呢?

  人保财险绵竹支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建议,车主需根据自身情况及用车习惯,具体分析选择。若看重保费,近两年有过出险记录的车主可在年内续保,不少保险公司眼下都推出了有力的促销活动,例如赠送数百元的油卡等;若希望享受新的条款险种,以增加自身保障的话,则可以等到明年车险到期再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