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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也要考驾照?假的!
作者:申梨
来源:
日期:2018-12-25
本刊消息 近日,微信上流传这样的消息:“我国颁布了新的电动车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而且电动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还要去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如果没有做到以上几点,骑电动车上路被抓到一次就要罚2000元”。听闻消息,不少绵竹市民很是担心。12月19日,记者向公安交警部门求证后获悉,目前我市警方尚未接到相关通知,该消息并不属实。 记者查询国家工信部官网发现,2018年5月17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按照目前规定,超标的电动车有3年过渡期,并非消息中所说的明年4月禁止上路。 为进一步证实消息的真假,记者随后与市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市交警大队城市中队队长李怀龙告诉记者,目前并没有听说,也没接到相关通知,该消息并不属实。李怀龙解释,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中,电动自行车的性质属于非机动车,法规对于非机动车的通行方式、载人、载物、驾驶人年龄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持证的要求。他表示该微信消息将关于轻便摩托车的相关规定生搬硬套到电动自行车身上去理解,对公众造成了误导,是一篇虚假消息,请大伙不要以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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