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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民工千里讨薪获救助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03-01
本刊消息 近日,当甘肃民工赵某领到救助款后,赶紧给我市新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费佳打来电话,还没等“谢谢”二字说出口,赵某已经哽咽了。电话这端的费佳能理解赵某的激动,一直为此案奔波近半年的她也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时间回到2018年7月12日。临近中午,一位满脸疲惫、身材瘦小的中年男子风尘仆仆地赶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用沙哑的声音操着外地口音询问可否送他回家。工作人员见状,赶紧放下手中的事,一边给他递上茶水,一边安抚他的情绪。经过仔细询问,得知当事人姓赵,家住甘肃省。2015年经人介绍在新疆一建筑工地(系绵竹籍杨某承包)打工,工程结束后,杨某没有支付赵某的劳务费9880元,只出具了一张欠条。之后赵某多次当面或通过电话找杨某讨要没有结果,再后来,杨某便彻底消失。 屋漏偏逢连夜雨。赵某由于常年劳累导致腰肌劳损,无法干活,只得回老家休养。失去收入来源的赵某家中有80多岁的老母亲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万般无奈之下,赵某东拼西凑了几百块钱路费,从千里之外的甘肃赶到杨某户籍地绵竹。到杨某老家一打听,才知杨某已经离家多年,杳无音讯。得知此消息的赵某欲哭无泪,最终在好心人的指点下,带着欠条找到富新法庭。恰巧法庭正在受理一起涉及杨某的案件,有了杨某在外地的住址,赵某在富新法庭的帮助下写了诉状立了案,随后他又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市援助中心负责人当即为其开启“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并指派了当天在中心值班的市新正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费佳全权代理此案。由于赵某已经立案,当场完善相关法律援助手续后,考虑当时赵某身无分文,援助中心又联系到民政救助,两小时后赵某坐上了返回甘肃老家的班车。 2018年8月8日,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杨某于判决生效三日内支付赵某劳动报酬9880元及利息,但生效后杨某依然未履行给付义务。面对此种情况,代理人费佳又与赵某多次电话沟通,指导其完善法律文书,继续代为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查明杨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多年居住在外地,是一个社会所熟知的“老赖”。官司赢了,却分文未收到,赵某再次绝望。代理人费佳继续安抚赵某,又与办案法官多次沟通,反映赵某的家庭情况及实际困难。在法官的提议和代理人的帮助下,赵某通过邮寄提交了申请司法保险救助申请书。最终,赵某通过司法保险救助获得了9880元的救助款,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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