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扔了包装盒 难享“七天无理由退货”
作者:周韵      来源:     日期:2019-04-08    

本刊消息 日前,家住城东新区的吴萱遇到一件烦心事,自己在网上买了一条连衣裙,收到货后发现质量不好要求退货,然而因为连衣裙的包装盒被扔了,卖家便以“商品不完好,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她。

“连衣裙确实有外包装盒的,但是收到货后我发现盒子已经变形了,于是就扔了,当时也没有想过要退货。”吴女士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天气升温,于是上周在网上购买了一条连衣服,到货后她发现衣服质量不好想要退货。当时对方同意了,然而当吴女士将连衣裙寄回去后,对方却又退了回来。原来,因为原包装盒已经扔了,她便找了另外一个盒子“顶替”,卖家发现后以“商品不完好,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我真的不喜欢这条裙子的面料,留着不是浪费钱么?”最后,吴女士与卖家商量,答应承担了包装盒的损失费用,最终退货成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商家虽是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设置了门槛。比如,“退货须未拆封、未使用”“退换货必须保持商品原样、赠品、发票齐全”,如果出现“出厂密封包装被打开”“出厂密封包装退回时发生破损、凹陷”“防伪标识码被刮开或撕毁”等。这些在商家的眼里,均被视为影响二次销售,不予办理退货。“卖家承担无理由退货时却又找理由拒绝,如果有门槛也应该事先告知。”吴女士表示,既然标明“七日无理由退货”,就应遵守规则,不应找各种借口拒绝退货,否则既丢掉了诚信,也很难拉到“回头客”。在此,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网购时看清楚商家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防止因自己的粗心大意,引发消费纠纷,甚至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