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私自扩建门市街沿
作者:李露平 文/图      来源:     日期:2019-05-29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限期拆除

本刊消息 近日,市民周先生打进本刊热线(6209581)反映,滨河路二段部分商家有私自对店铺门前的街沿进行扩建延伸,占用人行道从事经营的现象,不仅影响了市民出行,也对市容市貌造成一定影响。

5月27日,记者来到市区滨河路二段,发现该路段的部分商家确有私自扩建街沿占道经营的行为。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这种现象已有一段时间,且各商家扩建延伸的长度不一,有的甚至还干脆给人行道铺上了地砖。“不让商家把货摆放在门店外,他干脆就占用街沿、占用人行道,这都是公共资源,他们这样做肯定要不得!”采访中,不少市民也对这些商家的行为很是气愤。

为此,记者联系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滨河路二段部分商户未经批准擅自侵占人行道扩建门市街沿,属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建设构筑物行为,已经违反了《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建设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贰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已经对违法商家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张贴了公告,要求商家于5月30日前将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建设的构筑物自行拆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超过整改限期仍未将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建设的构筑物拆除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对阻扰执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