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增多 酒后驾驶缘何屡禁不止?
作者:周韵 文/图      来源:     日期:2019-12-04    

——记者对我市酒驾情况的调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我市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用全力、出重拳,实行常态化严查严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渐成为广大驾驶人的自觉与共识。但日前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总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不仅酒后驾驶,甚至二次酒驾,从而引发一系列交通事故,这充分说明了酒驾、醉驾的顽固性、反复性。那么,酒后驾驶为何屡禁不止?我市对此采取了哪些措施?又该如何杜绝酒后驾驶?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状:a.酒后驾驶时有发生  

11月23日晚上8点,记者在城郊某农家乐内看到,停车场里停满了车辆,不时有酒足饭饱的顾客和朋友拉扯着走过来。其中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在与朋友短暂交流后,坐进了驾驶室。“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我找人送你。”“没得事,就喝了一点,安全得很。”面对大家的担忧,这名车主还是坚持自己驾车回家。

市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告诉记者,很多酒后驾车的司机多是自信和侥幸心理作怪,检查中也有不少司机明明被测出酒精含量超标,还辩解自己没喝酒,更有甚者还声称,自己酒量很好,开车不会出问题。

b.因酒驾引发不少交通事故

采访中,记者发现驾驶员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今年8月15日晚上8点40分,田某某驾驶小车从新市往绵竹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成青路时因超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自行车驾驶员叶某某受伤。经检测,田某某属酒后驾驶。

9月7日晚上11时53分,陈某驾驶轿车经过玉妃路与苏兴街红绿灯十字路口时,与另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车内乘客蒋某某受伤。民警检测发现,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

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例让市民感受到酒驾、醉驾的巨大危害,也无时无刻地提醒着大家切勿喝酒开车。但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至11月底,我市因酒后驾驶引发的大小交通事故共计17起,同比增长不少。

c.二次酒驾明显增多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已经查处的酒后驾驶中,有不少驾驶员属于二次酒驾。8月13日晚上8点50分,市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东二环方向至北广场行驶。执勤民警对客车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45.1mg/100ml,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曾某去年12月21日就因酒后驾驶被交警依法处罚。此次曾某违法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和二次酒驾,他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1900元的处罚。据统计,自今年6月到现在,我市共查处酒后驾驶600余起,其中二次酒驾就有30余起。

原因:警力相对不足 酒驾者心存侥幸

这一组数据无疑暴露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不管怎么打击,不管怎样呼吁,不管如何曝光,酒驾似乎总也查不完。那么,为何重罚之下,酒驾者仍前赴后继?11月25日,记者随机询问了20名驾驶员,其中七成以上的驾驶员表示自己喝酒不开车,其余的人则表示,“偶尔喝了酒也会开车”。而他们对喝酒开车的理由也非常一致,多是“迫不得已”,也有人表示是“工作需要”。

今年8月31日,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的李某某因醉驾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致两人受伤。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李某某曾在去年10月25日和今年7月1日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属于无证且醉酒驾驶车辆。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处以取保候审。得知将被严惩,他后悔不已。

“在我们看来,酒驾最主要的原因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惩罚力度不够。”据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李怀龙分析,有的驾驶员认为自己酒量大,喝上几瓶无关紧要;有的认为自己车技好,饮酒后开车更稳当;还有的专挑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喝,认为节日期间交警放假,不会检查;更有人自恃自己关系硬、有后台,就胆大妄为,醉酒后也照开不误,根本没有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险性。

另外,在管理上,交警部门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客观难度,比如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警力相对不足,难以形成全覆盖式的路面管控,特别是乡镇、农村等地区,警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导致农村酒驾之风盛行,交通事故频发。“如今交警部门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从去年开始,已经将查处重心向乡镇、农村转移,目前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李怀龙表示,交警部门依法治理酒驾、醉驾任重道远,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措施:

a.常抓不懈零容忍

据了解,为了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我市交警部门始终坚持“治酒驾,零容忍”的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尤其强化对夜间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形成高压严管的整治氛围,让酒驾违法无处遁行。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做到广泛布设执勤卡点,织密路面严查网络,以各中队为单位,不定时、不定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在广泛布警的同时,交警部门还重点加大对餐饮、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周边、城郊结合部及酒驾、醉驾易发、多发路段的警力投入,做到精确用警、精确查处,警示驾驶人员放弃侥幸心理,自觉避免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加强安全底线意识。

b.加大曝光抵制酒驾

交警部门通过与电视、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合作,以警示标语、温馨提示、相关知识介绍等方式,对市民开展全方位的联合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意识;其次,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特点,交警部门不定期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对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c.酒驾入刑为驾驶员安上“高压线”

2011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醉驾入刑。根据规定,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里含大于或等于80mg酒精确定为醉驾;20mg至79mg则为酒后驾车。醉驾将被拘役1—6个月,吊销驾驶证。酒后驾车则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罚1000至2000元。严格的法规,可谓对醉驾和酒驾安上了“高压线”。

建议:

酒驾如何才能治标又治本?记者采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我市部分市民,他们表示杜绝酒驾,要将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需要立法、司法、行政、普法等多层面密切配合,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法律意识,让酒后驾驶行为从“不敢为”转变为“不能为”,最终达到“不愿为”,并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持续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将查处范围由城市主干道向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背街小巷延伸,形成常态长效、全方位管理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对于拒绝酒精测试的驾驶员,应以妨碍公务严格处罚,绝不手软。

2.认真履职,杜绝“人情”风。交警部门治理酒后驾驶要做到不论是谁,只要查出是酒驾,就必须依法处理,该吊销驾照的吊销,该记分的记分,该拘留的拘留。执法人员必须坚持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切忌顾及面子、卖人情。

3.加大惩罚力度,实行“零容忍”。一是提高驾驶证申领门槛,禁止嗜酒者申领,对已领取驾驶证多次屡犯者要予以吊销,并实行终生禁驾的严厉处罚;其次,在饭店、KTV,甚至小区门口竖起“严禁酒驾”提示牌,在店内普及“酒后禁止驾车”的提示服务。其次,对酒驾者,除了记分罚款扣证,还应与个人征信挂钩,使其在银行贷款、子女读书、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此外,还可尝试实施举报制度,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让驾驶员不敢轻易违法。

4.可考虑纳入单位考核。无论驾驶员是开“公车”发生酒驾的,还是开私家车酒驾的,一经交警部门查处,不仅要依法处理当事司机,还可以将其所在单位纳入“连带处罚”,或者记入单位年度考核,形成全社会共同禁止酒驾的良好风气。

5.开设绿色通道,强化社会服务。可由政府部门牵头,引导出租车公司开设“酒后专线”服务,一旦驾驶员应酬喝多了,可以直接拨打“酒后专线”,这样不仅保障了酒后人员安全,出租车公司也增加了盈利项目。其次,加强对代驾行业的监管,对代驾行为出台相应管理条例,让驾驶员可以放心享受代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