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用心促和谐 温情执行获双赢
作者:王虹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0-10-09    

本刊消息 近日,市人民法院通过温情执行的方式,不仅成功执结一起赔偿纠纷案,还化解了双方矛盾,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了双赢效果。

今年7月,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马某某、马某申请执行黄某某、张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给付赔偿款9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两位被执行人黄某某、张某某系夫妻关系,均已70多岁高龄,除社保收入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后,被执行人张某某找到执行法官,一见面就向执行法官跪下了,告诉法官,申请执行人马某的母亲是租赁自己的房屋在洗澡时煤气中毒身亡,该事件发生后,自己的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原本可以租赁的房屋现在也不能出租了,只能依靠每月的社保金生活,现在社保卡也被冻结了,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而另一边,两位申请执行人系父子关系,均在外地打工,要在晚上7点后才能电话沟通,执行法官只能利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多次通过电话向他们说明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马某情绪激动,说被执行人有两个儿子,要求父债子还。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该案若强制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社保收入,而且需保留基本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每月仅1千余元,在没有其他意外的情况下,也要将近6年的时间才能将案款执行完毕,对双方当事人来说,该执行方案都不是最佳的。为此,执行法官转变思路,翻阅了案件一审的庭审笔录,了解到在一审时,被执行人曾提过一次性给付5万元,与对方和解,但因被执行人不能当庭给付现金,申请执行人没有同意。这说明双方有和解的余地,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询问他和解的意向,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张某称,若对方同意,自己最多只能一次给付6万元,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放弃,但自己需要时间多方筹款。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了被执行人的和解方案,申请执行人听后先是一口回绝,执行法官向他分析了强制执行社保金的风险,反复说明该案的特殊情况,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了该和解方案,但提出只接受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现金,且筹款时间不能太长。执行法官又通过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确定了案款的给付时间,和解当天,双方来到法院,清点交接了案款后,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都感到如释重负,再三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为有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案而异,人性化执法。以促成和解当庭履行的方式,既缓和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使难以执行的“硬”案件得以“顺利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