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管理+登记管理 全力守护舌尖安全
作者:刘菲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0-10-15    

《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后天在绵远大集镇社区有一场坝坝宴,设置席桌12桌,宾客120人。”10月14日,与雇主敲定坝坝宴事宜后,游厨邱波立即就赶到富新镇政府对此次坝坝宴进行备案,在《农村家宴报告表》上填写主厨、帮厨、卫生消毒、主要食品原料及来源等信息后,又仔细阅读《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安全告知书》《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及《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责任协议》等,并在上面签字确认。

据了解,《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有哪些具体规定,我市又将如何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农村百人以上集体聚餐需提前报告,提倡从简用餐

据绵竹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张林介绍,《办法》专门针对省内举办或承办每餐次聚餐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以保障“坝坝宴”等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办法》明确要求,对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报告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信息。

那么,对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又是如何管理?《办法》明确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坝坝宴一条龙”“家宴服务队”、农村流动厨师等),应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同时,《办法》对专业加工服务者承接农村集体聚餐加工服务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不得有包括利用不合格食品原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使用亚硝酸盐、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提供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等7种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给予了明确要求,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举办者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承办者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

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全力守护舌尖安全

为促进《办法》落地落实,绵竹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制定和配发了统一的证件,配发给各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同时,坚持每周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情况和报备进行梳理、汇总,把握基本情况,进行风险分析。

“自《办法》实施以来,我镇已经有30余名游厨登记备案,获得《个体摊贩管理卡》,已登记坝坝宴席桌32桌。”富新镇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规定,该镇向游厨发放管理卡,要求聚餐人数超100人的必须提前两天进行报备。报备内容明确了食物原料以及来源、加工场地卫生条件以及卫生设施等,条款更加明确、责任更加细化。在检查时,工作人员会对白酒、食材等索票索证,要求来源与登记一致。

张林介绍,下一步,绵竹还将录入视频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对集体聚餐进行大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研判以及从业人员在线培训,全力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