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查处20名“酒司机” 酒驾为何屡禁不止?
作者:周韵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0-10-27    

本刊消息 今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旌城扫毒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大了酒驾、醉驾整治力度。从9月截至目前,绵竹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20余起,醉驾违法行为近10起。交警表示,不管查得再严,罚得再狠,也不会有抓不到酒司机的时候。那么,高压之下,酒驾为何屡禁不止?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执法不放松 交警一天查处20名酒司机

10月25日下午2点,交警在德茂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川F066XX的小车从汉旺向绵竹方向行驶,交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下接受检查。见驾驶员袁某脸色红润,浑身酒气,交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1.1mg/100ml,属醉驾。按照相关规定,袁某驾驶证被吊销,还将进一步接受调查处理。

据悉,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共有20名酒司机被查处。为何酒驾屡禁不止?交警分析说,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有的驾驶人认为自己酒量大,喝上几瓶无关紧要,照样开车;有的认为自己车技好,饮酒后开车更稳当;还有的“聪明者”,平时不喝酒,专挑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喝,认为节日期间交警放假,没有检查的,放开喝也无所谓。更有甚者自恃自己关系硬、有后台,就胆大妄为,醉酒后也照开不误,根本没有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险性。

根据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

安全意识淡薄 农村地区成酒驾违法“重灾区”

10月21日下午3点,驾驶员杨某饮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沿山路时,由于行驶速度过快被交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喝酒了咋个还要开车?”面对交警的询问,杨某表示当天中午家里有聚会,就陪着亲朋好友喝了几杯,根本没想到交警会在农村地区设卡检查。

10月25月下午2点,民警在汉旺镇辖区内设置卡点,就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随后,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卡点,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测,该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28.7mg/100mg,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农村酒驾事故多发,且造成人员伤亡多,反映出了农村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的淡薄,无论是驾驶人还是家属都存在着农村不查酒驾的侥幸心理。”据交警介绍,从目前查处情况来看,农村道路上摩托车是酒驾“大户”,占查处酒驾总数的一半以上。他表示,针对这些问题,交警部门严格落实路段责任制和城区网格化勤务,将警力全部投入路面,加大全市道路巡逻检查,定期开展严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开始将查处重心向乡镇、农村等地区转移,不断完善严查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持对酒驾行为实施“零容忍”。

市民支招:建立监督举报奖励曝光等制度 从根本上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酒驾在短时间来看,难以彻底根除,那如何将其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采访中,不少市民纷纷提出了建议。

“现在媒体监督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如果酒驾能够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相信冒险的人会越来越少。”从事服务行业的杨茜表示,杜绝酒驾根本不在于严查的压力或者酒的诱惑,而是人思想的主动转变,要通过曝光让群众切实认识到酒驾的危害。其次,针对农村酒驾治理,要从源头破解,采取“常查处、小集中、大整治”的方式,扫除监管盲区。

在城东新区上班的吴敏表示,酒驾治理不能单纯依靠交警,应该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组织群众自发学习,发动群众相互监督,走出一条交警指导、群众自治的新路子,从而预防和减少酒驾发生。

“对被查处酒后驾驶的驾驶员,有工作单位的要及时将其酒驾的违法行为告知其单位,督促单位配合教育,实现行政经济双重处罚与管理。”家住五路口的刘宇建议,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发现酒后驾驶行为,立即举报,并落实奖励制度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从根本上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