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作者:刘菲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0-12-08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应急局获悉,近日,该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1月30日中午,有群众举报称:城区某百货经营部库房中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市应急局立即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并赶往该百货经营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对店主进行询问后,执法人员对库房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店存放文具等物品的两间库房内非法存放有甩炮、摔雷、擦炮136件,烟花32件,价值2万余元。

“这家百货经营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该库房也并不具备烟花爆竹的存储条件。”市应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的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将进一步对该店非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市应急局提醒: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绿色的社会环境。另外,市民如需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家购买,既是守法,更是为了家人安全。

(图由市应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