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少捕慎诉” 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作者:唐妮 文/图 责编:刘舫
来源:
日期:2021-01-27
本刊消息 “感谢检察官对我作出的宽大处理,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学法知法、遵纪守法,绝不做违法的事情。”日前,52岁的青某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人民公仆”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检察官彭星手中,感谢检察官本着“少捕慎诉”的办案理念,依法对他做出的不起诉决定。
事情源于2020年7月,青某某为了贪图小便宜,收购了他人盗窃所得的建筑扣件,犯罪金额为5000余元。案件被移送到市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彭星通过讯问和社会调查了解到,青某某主要从事废品收购工作,长期在外奔波,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考虑到青某某系初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认罪悔罪、自首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犯罪金额也刚刚达到追诉标准,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随后,彭星根据青某某的表现与具体案情,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他采取了从宽处理,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既坚守了法律底线,又体现了司法温情,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是一种成就感,更是一种荣誉。”收到锦旗后,彭星表示,当前,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占据比例不断抬高,贯彻谦抑慎刑的司法理念尤显重要,司法实践中落实“少捕慎诉”理念,更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暖民的价值追求。 据了解,近年来,绵竹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兼顾法理与情理,着重解“民忧”、化“民怨”,为检察机关树立了法律与温情并重的良好形象,为提升城市文明治理贡献出检察力量。数据显示,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6人,不批捕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为19.5%和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