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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实”上看效果 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作者:王虹 责编 唐敏
来源:
日期:2021-05-20
本刊消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日前,市司法局组织党员律师服务团深入我市最新的建筑工地在建项目进行“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现场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组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和工作成果,积极践行忠于司法、服务为民承诺,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一是法治体检进企业,针对问题“把脉开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法治实践驻校园,从各级党组织选派优秀法律工作者和干警组成普法宣讲团开展“法律进校园”,通过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三是法律服务再优化,实行法律援助清单制,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坚持上门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得到更多的实惠。自党史教育开展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800余人次,接听法律援助咨询电话50余人次,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6件,其中民事案件45件,刑事案件141件。办理农民工案件35件,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200余件。四是纠纷排查解民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组织司法所党员干警深入村(社区),排查陈年积案和新的纠纷苗头,集中力量限时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各级人民调解机构积极发挥组织堡垒作用,共受理纠纷525件,调解成功518件,成功率达98.6%,化解疑难复杂、重、特大矛盾纠纷5件,排查纠纷49次,预防纠纷51件,协议涉及金额271.62万元,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发生。 (图片由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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