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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闫小娟:扎根基层守初心
作者:王虹 责编 唐敏
来源:
日期:2021-07-07
在市司法局剑南司法所有这样一位笃实而亲切的司法所长——闫小娟。从她每天的工作中,总能看到她普法讲学的认真劲头,看到她耐心调解的温暖笑容,看到她撒播阳光的忙碌身影……她以火一般的热情书写着以民为本的动人篇章,将阳光正能量辐射给身边的每一个人。2021年6月,她荣获“四川司法行政好榜样”称号。
“五心”调解促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求贴近基层、深入群众,参与调解疑难、解决复杂民间纠纷。 一天,一位年过七旬的大爷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在闫小娟与大爷耐心的交谈中得知,大爷育有两儿一女,老伴已去世多年。此前,老人独自在老宅里生活,一场大病让他无力负担,想寻求儿女的帮助,但儿女都有些推脱。想到为子女劳碌一辈子,现在生病都没人管,老人老泪纵横,只得来司法所寻求帮助。闫小娟得知这一情况后,一边安抚老人,一边立即采取行动解决此事。在分别联系到三个子女后,闫小娟不仅在电话里和他们沟通,还分别到家里进行说服调解,一次不开门就两次,两次谈不拢就三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兄妹追忆当年家庭困难时期父母抚养他们的艰辛,同时给他们讲清不赡养老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反复协调,兄妹三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给老人解决了医疗费和今后赡养的问题。 自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闫小娟把维护乡镇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信访调解工作的重要标准,一直用“五心”为百姓调解,即受理纠纷要“热心”,说服教育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矛盾调解要“细心”,评判是非要“公正心”,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8%,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以诚帮教促回归社会 作为司法所所长,闫小娟还承担着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她用热心、耐心和细心对待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严格履职、勇于担当、纪律严明、无私奉献...…”这是所有认识她以及接受过她监管的人对她的共同评价。 对于年龄较大、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闫小娟总会多次走访其家庭,深入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于年轻的社区矫正对象,闫小娟和他们谈心谈话,积极鼓励,帮助他们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正因为有了这样一次次的努力,让社区矫正对象加快了他们自我改造,重新成为了社会有用之材。
潜心普法促法治思维 基层司法所还承担着基层普法的重要任务。为做好普法工作,闫小娟潜心学法争当排头兵,重点抓好机关、村(社)干部学法用法,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她坚持每年制定街道办机关干部学法计划,定期邀请专家举办法治讲座,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建立学法用法档案,2020年共组织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100多场。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受教育人数达442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36人次。积极运用新媒体普法,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建成法治文化院坝1处、法治文化广场1处,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图片由市司法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