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得知房产被拍卖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作者:王虹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1-08-10    

为进一步提高涉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强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开展,市人民法院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对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教育整顿与审判执行“两不误”“两促进”,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年,雷某某与张某某作为王某某和雷某借款的担保人被起诉,后经市人民法院判决作为担保人的雷某某和张某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借款人向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终,雷某某和张某某将该笔款项、利息及诉讼费垫付给借款人。雷某某和张某某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多次向王某某和雷某追索垫付款项,均遭到拒绝,雷某某和张某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依法判决王某某和雷某支付雷某某和张某某垫付的款项。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和雷某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雷某某和张某某便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财产调查,将被执行人雷某名下的房产进行了保全,并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在房产评估阶段,被执行人得知法院准备拍卖房产,心里顿时慌了神,迫于压力下主动提出要履行义务,提前偿还债务。随后,王某某和雷某向法院提交了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妥善化解矛盾为目的,更加主动、高效、灵活化解纠纷,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