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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情暖社区矫正人员
作者:王虹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1-10-09
近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为社区矫正人员庄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他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2017年,孝德镇的庄某某搭乘邻居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邻居当场死亡。庄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判缓刑后接受社区矫正,成为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2020年6月17日,庄某某在我市南轩南路与南光大道交叉路口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住院,之后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庄某某先后在德阳市人民医院、绵竹市人民医院和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接受治疗。 2020年7月底,由于庄某某没有按时到孝德司法所报到,打电话也无人接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便立即对其进行走访,发现庄某某发生交通意外后还处于昏迷状态,家中老母亲患有严重的内风湿,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此次交通意外的发生,对庄某某一家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在了解到庄某某的具体情况后,孝德司法所所长袁超及时向市司法局汇报情况,局领导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第一时间让绵竹市诚信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付铭忠跟进案件,提供法律帮助。付铭忠到医院了解到当时庄某某已经欠医院治疗费近6万元,便立即联系了李某某及其保险公司,就当时所欠的医药费和后续治疗的费用进行协商,由保险公司按照主治医生开具的医药费催收通知支付了医药费。在医药费的事情解决后,因庄某某受伤严重,其母亲也无人照顾,更无生活来源,付铭忠又按照流程为庄某某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 为彻底解决庄某某的治疗费用问题,2021年3月,绵竹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案件正式指派给付铭忠。在接到指派后,付铭忠再次联系并会见了庄某某的家人,经过深入的沟通,付铭忠充分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根据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庄某某的家人做了充分的分析和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随后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经过市人民法院审理,庄某某获得了保险公司和李某某的相关赔偿。庄某某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无私帮助深表感谢,并表示一定安心改造,做个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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