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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绵竹160余名政采专管员为预算单位“把好关”
作者:罗天琪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1-10-20
针对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采购人内部监管乏力,财政监管又鞭长莫及等现象,绵竹市财政局边监管边探索边总结,从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到多方协力共同监管,再到实行160余名政采专管员制度,为预算单位“把好关”。 “这项政策如同‘剥笋’一般,一层一层逐渐深入,把财政部门的事后监管前移到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内部监管,每个环节责任到人,破解采购人监管难、难监管这一关键问题。”绵竹市财政局采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绵竹市通过内外合力,不断强化对采购人的监管。2019年8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单位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和联络员。但因各单位人员编制少、项目较多等原因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监管差强人意,达不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要求。 市财政局依法商请市监察委员会、市审计局以及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相关部门,共同对市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监察),形成合力,按照职责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多方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从2020年起,绵竹市审计局将政府采购列入审计报告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从外部进一步增强采购监管力度。坚持多方协力,共同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除此以外,绵竹市还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将事后监管前移到事中监管。 据介绍,市财政局要求采购单位确定采购专管员。主管预算单位及其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在在编在职正式员工中,至少确定一名采购专管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管理和对外沟通协调。全市共确定了166名熟悉政策、业务扎实、政治过硬的政府采购专管员。 其次,明确采购专管员职责。采购专管员是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调人、联络人、把关人和监督人,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单位)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等。同时,负责完成《采购项目执行监督表》,实现采购全过程闭环管理,财政部门不定期对《采购项目执行监督表》进行核查监督。 最后,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监督,规范业务交流。主管预算单位采购专管员对所属单位采购专管员进行指导、培训、监督。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经办人向本部门(单位)采购专管员咨询了解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和流程,减少了采购项目经办人到财政部门咨询了解政策法规流程的时间,进一步提升了绵竹市政府采购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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