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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上门调解暖人心 两日结案化纠纷
作者:王虹 责编:唐敏
来源:
日期:2021-12-15
近日,市人民法院民庭用两天时间快速审结一起两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4月22日,广汉某公司与绵竹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广汉某公司向绵竹某公司的工程供应页岩砖。合同签订后, 广汉某公司按约向该工程供应页岩砖,但该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还欠8.5万元货款便未再支付。于是,广汉某公司便将该公司起诉至绵竹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研判案情,了解绵竹某公司拒绝付款的原因。摸清问题的症结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针对双方主要矛盾提出了调解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但是绵竹某公司因生产需要,无法及时到法院与对方签订调解协议。次日,本着为企业服务,法官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诉讼服务,并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的纠纷,让当事人将主要精力投入生产中,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悉,这起案件的快速高效处理是市人民法院民庭在处理商事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两日”结案,是高效司法在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体现。民庭坚持主动作为,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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