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作者:唐妮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1-12-22    

——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亮点解读


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亮点一:护航高质量发展 诠释检察责任

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8人,起诉34人,办理涉案金额近3亿元的“绵竹老窖Q9传销案”,涉案金额2.43亿元的李某某特大骗取贷款案,被害群众达1700余人的“5·13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起诉涉农犯罪12件26人;选派5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援彝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53名干警结对帮扶4个村155户贫困户,提供帮扶资金70余万元。全力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坚持以“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从严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捕11件20人,起诉20件37人,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挂牌督办的“11·19马尾河污染案”。

出台“两个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平等司法保护,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协调帮助某公司申领复工复产证明的做法获最高检推广。加强涉民营企业财产和知识产权保护,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盗窃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犯罪22件26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及企业人士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2件2人,不起诉4件8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积案挂案”专项清理,排查出相关案件6件,监督侦查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亮点二:决胜扫黑除恶 构建和谐社会

扎实推进破案攻坚,严打黑恶势力犯罪,成功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中江许某等23人涉黑案,指定管辖的邓某某等18人涉黑案,依法办理本地彭某某等8人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涉恶案件。积极开展“一案三查”,促进深挖根治,向有关部门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4条,移送涉黑恶问题线索3条,追诉漏罪、漏犯2人。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标本兼治、长效长治。

亮点三:坚持司法为民 彰显检察担当

优化检察服务便民措施,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努力让群众诉求在检察环节“进一门、跑一趟”得到解决。关爱社会“特殊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支持5名老年人起诉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持4名未成年人起诉追索抚养费,支持27名农民工起诉追回劳动报酬66.8万元。开展司法救助,释放司法温度,救助因刑事案件陷入生活困难的群众4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9.1万元。

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批捕性侵、抢劫未成年人等犯罪13人,起诉14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5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办理的德阳首例公益诉讼领域未成年人保护案被评为全省第五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守好群众“钱袋子”,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网络信息犯罪53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3件21人;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住建、城管等部门排查、维护城市窨井盖1500余个,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高标准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的70件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28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亮点四:聚焦监督主责 推进检察改革

稳中求精做优刑事诉讼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648件919人,起诉1102件1538人。稳中求质做实民事和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案件58件,发出检察建议54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稳中求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协调“两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5项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立案1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4份,对履职不到位的3个行政单位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环保税等3200余万元。

在全市率先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侦诉衔接、诉前主导,提升办案质效,“案-件比”由改革前的1:2.52降为目前的1:1.17。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结案件484件676人,提出量刑建议48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