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侵害他人土地,强制执行!
作者:杨朝晴 文/图 责编:唐敏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2-01-17    

1月13日上午,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富新镇等部门、镇在富新镇对被执行人饶某某非法侵害他人土地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民检察院见证执行,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饶某某的土地相邻,饶某某常年侵害何某某在其土地内的合法权益,不仅将何某某的锁剪断换成自己的锁,还多次阻挠何某某在该土地内的修建。无奈之下,何某某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9月28日,经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饶某某立即停止对何某某位于富新镇绵远集镇社区的土地使用权的侵害。判决生效后,饶某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承办人发出执行通知无果后,市人民法院决定进行现场执行。2022年1月13日执行当天,首先根据经合法登记的何某某的土地使用证进行勘测放线,确定双方土地边界,但饶某某的亲属拦住大门,阻止执行人员进入现场,饶某某及其他家属也多次冲击执行现场,妨碍执行工作的开展。后经多次劝说无果后,法警将妨碍执行的人员带离执行现场,并依法决定对饶某某实施拘留。历经近7个小时的执行过程中,何某某在其土地范围内的清理修建等行为得以顺利实施。

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涛表示,本次行动,不仅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拉开了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的序幕。今后绵竹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