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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深化作风纪律 坚持政治建警 淬炼公安铁军
作者: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2-03-28
公安机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力量和保障力量,承担着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的双重职能。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武器,公安机关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有序推进。因此,深化公安机关的作风纪律建设,既是党和政府执政的基本保障,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更是改善警民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当下,公安机关正经历着新一轮的改革,警务机制改革、司法领域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齐头并进,深刻影响着公安机关的有序发展。作为一个特殊的部门,公安机关经常接触社会的阴暗面,时刻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较容易成为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权财交易的“温床”,也使得民辅警在改革的过程中容易丢失“为民服务”的本质、忘却“听党指挥”的初心、抛弃“维稳防暴”的责任,进而在工作中迷失自我、罔顾法纪、丧失底线。公安机关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要大力推进作风纪律建设,保持良好的警纪警风,以铁的纪律和严的作风淬炼公安铁军。 聚焦思想教育,强化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树立严的思想,才能践行严的作风、守牢严的纪律。一是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扣好民辅警从警生涯的第一颗“扣子”,组织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引导广大民辅警在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中履职担当。二是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广大民辅警系统性地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全面、正确理解上级指示精神,坚持学以致用,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提升广大民辅警政治理论水平,提高驾驭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强化廉政教育,根据公安机关不同警种勤务的特点,设计不同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公安内网,让民警利用闲暇之余开展廉政教育,学习规章制度、条规禁令、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内容,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聚焦规矩意识,坚持纠建并举。无规矩不成方圆,好的规矩成就好的团队,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进一步规范公安警务工作,让警务工作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一是要立足岗位,履行好监督责任,重点抓好节假日、核心业务部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人员,坚持常态巡察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对任何违反规定收受红包、接受他人宴请、为警务调查协查“走后门”等现象实行零容忍。二是要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根据发展形势、发展任务、发展重点的变化梳理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缺陷”,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成对制度机制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三是要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的制约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切实找准队伍在执法执勤、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用好“党内监督”加“党外监督”,进一步拓宽舆论监督、新闻监督、网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回应、及时处置、妥善化解涉警舆情问题。 聚焦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风成于上,俗成于下。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最为重要的是加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纪律建设,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敢于担当、动真碰硬。一是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我,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在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的各项任务中立好标杆、抓好落实,大力纠正“四风”顽瘴痼疾,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念率先垂范、走在前列。二是要严管厚爱,转变管理作风,建立团结和谐关系。好的领导能营造好的氛围、塑造好的团队,转变管理作风,既要严格管理队伍,也要建立与民辅警和谐友善的同事关系,发挥民主团结的作风,关心、关怀、关爱民辅警的工作与生活,成为民辅警的“好领导”“老大哥”。 绵竹市公安局环侦大队 冯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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