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汛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河道水库等涉水区域的通告
作者: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2-08-14    

绵竹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防汛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河道水库等涉水区域的通告

当前正值主汛期,为切实加强河道、水库、泉堰、沟谷、山坪塘等涉水区域管理,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河道均属季节性河流,汛期水流湍急、陡涨陡落,河道、水库、泉堰、沟谷、山坪塘等区域蓄水较深,稍有不慎极易发生溺亡惨剧。沿河、库、堰、塘等区域群众要切实增强安全度汛意识,主动远离河道区域,不下河进行采砂、捞柴、垂钓、嬉水、涉水、滞留、露营等活动,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安全。

二、禁止任何人到河道、水库、泉堰、沟谷、山坪塘等危险水域游泳、嬉水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搭建设施,非法从事与游泳、嬉水有关的经营活动。非法搭建设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律自行拆除。

三、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水库管理单位等要加大宣传力度,在主要河段、水库、泉堰、沟谷、山坪塘等重要部位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和绕行标识,增加巡河劝导人员,及时劝离无关人员。对不听劝导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本通告要求,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等危险活动而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事件的,责任自负。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屡次不听劝导、甚至干扰劝导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群众、青少年学生,自觉远离水库、河道、泉堰、沟谷、山坪塘等危险水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绵竹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