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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绵竹法院:庭审搬到群众家里 当事人足不出户解纠纷
作者:王虹 责编:李莲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2-08-29
“没想到在自己家里也能开庭,周末时间也不耽搁工作,法院这么做,真是很暖心!”被告王某某握住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这是市人民法院落实“三便”原则,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的现实图景之一,也是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生动写照。 2022年7月21日,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诉被告王某、刘某某(王某、刘某某系夫妻)追偿权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书记员给王某、刘某某打电话均无法接通,便去被告家里了解情况,去后才知道王某已于2022年5月21日去世。因王某去世,原告申请追加王某之女王某某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但被告王某某称其在外地上班,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无法到法院开庭,只有周末才能回家。富新巡回审判法庭的审判人员周玉兰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决定到被告家里开庭审理该案,方便当事人诉讼,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 在被告王某某从绵阳回到绵竹后,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到达其家中,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并耐心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原告了解到被告家的实际情况,也相信被告王某某未继承王某的遗产,放弃了对被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且原告也自愿放弃律师费,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原告方只要求被告刘某某承担139988.92元的偿还责任。 调解结束后,承办人员还当庭释法,向当事人以及周围群众讲解了继承方面的法律知识。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案件的审理,不仅对法院开庭的相关程序有所了解,更对继承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深入的理解,以后会多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图片由市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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