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安医生自杀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作者:王虹 责编:李莲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02-01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活动评选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和十大提名案件。绵竹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安医生自杀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2018年8月20日,被告人常某一之子——13岁的李某某在游泳馆游泳时与被害人安某某发生身体碰撞,李某某作出吐口水的动作。安某某之夫乔某某看见后,将李某某的头部按入水中,打了李一个耳光。闻讯赶来的常某一与安某某、乔某某发生争吵,后与安在女更衣室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民警接警后组织调解未果。8月21日,常某一等人先后前往乔某某、安某某所在单位反映情况,要求立即对乔、安进行处理,乔、安所在单位表示待公安机关查处后再行处理。常某一用手机在乔某某所在单位公示栏拍摄到乔的姓名、单位职务、免冠照片等公示内容,通过安某某所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获取安的姓名、单位、职务、免冠照片截图。常某一和被告人常某二还在安某某所在单位吵闹并针对安发表侮辱性语言,引发群众围观。8月21日至23日,常某一、常某二和被告人孙某某将乔某某、安某某的个人信息与游泳池视频关联,配注带有明显负面贬损、侮辱色彩的标题,分别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推送给他人及媒体记者,并通过网络发布侮辱性标题贴文和评论,引导网民。8月22日至25日,游泳池事件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引发广大网民对乔某某、安某某诋毁、谩骂。8月25日,安某某因不堪网络舆论压力而服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绵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常某一、常某二、孙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煽动网络暴力公然侮辱他人,致被害人安某某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悔罪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常某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涉及2018年8月“安医生自杀事件”,社会关注度较高。本案的审理,先后得到了中国新闻网、凤凰网、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的报道,引发了舆论的热切关注与讨论。后本案被评为四川省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本案的处理也给社会公众树立网络暴力的法律边界,切实推进网络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社会治理教育引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