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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市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一起擅自丢弃城市生活垃圾违法行为
作者:李露平 文/图 责编 李莲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04-06
“你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4月4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位于我市西二环润格生物附近的一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当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管执法人员在接到剑南街道檀兴社区的反映后,立即来到现场对擅自丢弃城市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摄像取证。同时,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清除,并处罚金200元。据悉,当事人经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后,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时清除了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并缴纳了罚款。
“我们希望通过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倾力打造干净、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市综合执法局呼吁各企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生活垃圾,共同维护城市治理成果。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发挥“城市监督员”作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保留证据、举报,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依法给予教育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