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市司法局:开展心理辅导 助力社区矫正
作者:王虹 责编:唐敏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07-10    

近日,市司法局在富新司法所、什地司法所每月集中教育学习时,特邀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师付懿康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以“拥抱崭新生活”为主题的集中心理辅导教育,引导在矫对象通过睡眠、运动和人际交往来调整心理状况。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状态测评、团体心理辅导、个案深度介入等工作,构建了“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创新工作模式。

建立一支以社区矫正工作者、咨询师为主体的心理矫正队伍。市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小组,由司法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心理咨询师、各司法所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学习和探讨心理矫治知识,共同研究心理矫治有效方法。

建立心理辅导室。按照心理辅导具有保护私秘、环境温馨、安全和“一对一”的要求,各司法所单设一间心理辅导室。在雨润中学和市第三人民医院分别建立绵竹市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并将心理辅导员的照片、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和心理辅导员守则上墙。

明确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咨询指导小组职责任务。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答矫正对象提出的心理问题;对分析评估或矫正过程中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治,建立心理档案;根据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试,并对矫治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帮教志愿者开展心理知识辅导。

创新心理矫治工作方式。2018年9月,市司法局与德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了共同合作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战略协议;2022年9月,市司法局与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协议,聘请7名心理辅导师为社区服刑对象、人民调解当事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等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内容,帮助引导其调整心态,自觉接受改造;在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了解掌握其精神状态、性格特征、思维和行为方式等。结合测试报告,对需要进行心理咨询的,通过电话咨询、网络交流或约定时间地点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对有严重行为偏差、存在心理疾病的服刑人员,各司法所主动提出请心理专家进行危机干预或临床心理治疗,缓解消除其心理问题或人格障碍。

据统计,4年来,市司法局共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专题辅导讲座28次,参加社区矫正对象约1100余人;开展“一对一”针对性的心理辅导145人次,其中社区矫正对象112人次,安置帮教对象26人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人次,人民调解员4人次。疫情期间开展14场线上课程,服务社区矫正对象569人次;开展电话咨询283人次,其中社区矫正对象110人次,安置帮教对象164人次,家属9人次。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心理矫治服务是市司法局践行社区矫正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走出心理误区,减少内心的矛盾,学会处理、改善人际关系,更好地融入社会。

(图由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