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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小案”不小办:一间5平方米的卫生间返还记
作者:王虹 责编:唐敏 编辑:张明宇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5-10-28
在剑南街道滨河西路,一间仅约5平方米的卫生间,却引发了一起横跨20余年、牵涉多方权益的物权纠纷。近日,随着法院判决的生效,这场看似微小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判决的背后,是承办法官一次次实地走访、一遍遍查阅档案,以脚步丈量事实、用责任厘清是非的扎实工作。
案件的起因要回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某银行在修建办公和宿舍楼时,因占用了相邻四合院住户使用的厕所,便将名下房屋中约5平方米的区域(即案涉房屋)改造为卫生间,供原住户使用。随着城市发展,原四合院住户陆续搬离,只剩下许某的商铺仍在原处。2003年,白某通过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购得包含这5平方米卫生间在内的整间房屋,但因历史遗留问题及“5·12”地震影响,产权证一直未能办理,卫生间返还事宜也被搁置。直到2024年,白某终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明确其为该房屋(含5平方米卫生间)的单独所有权人。然而,当他要求许某返还卫生间时,却遭到拒绝。一方手握崭新的产权证书,一方主张延续数十年的“历史权益”,矛盾尖锐,最终诉至法院。 面对时间跨度长、证据材料散佚、事实难以还原的困境,承办法官意识到,仅靠庭审难以彻底化解矛盾。为查明真相,法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走出法庭,深入现场,展开多轮调查取证——法官多次走访街道社区,寻找了解情况的老邻居,耐心倾听他们对房屋变迁和卫生间使用历史的陈述;前往相关金融机构,寻找老员工核实当初房产处置的真实情况;多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仔细查阅从初始登记到后续转移的全部档案,不放过任何细节线索。
依靠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权属梳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卫生间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始终归属某银行,虽曾供邻户使用,但并未改变所有权归属。原告白某通过合法购买并登记,已依法取得完整物权。原四合院早已拆除,住户也已搬迁,设立便利的基础不复存在。被告不在此处生活的情况下,将卫生间上锁并出租营利,已超出必要限度,构成无权占有。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原告返还卫生间的诉讼请求。同时,考虑到被告使用房屋有其历史原因,并非恶意侵占,对原告主张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不予支持。判决既坚决维护了物权制度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对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的充分考量,实现了法理情的融合。 宣判后,原本情绪激动的被告表示:“法院的判决有道理,我们服判,搬!”这句朴实的话语,是对法官辛勤工作的最好肯定。 该案虽小,却关系群众实实在在的权益;历时虽长,却彰显了司法不为历史难题所困的担当。市人民法院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深入调查、反复核实,用专业与耐心打通了事实查明的“最后一公里”,最终让一起沉积二十年的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也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图片由市人民法院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