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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波在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强调: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 抓实抓好清廉绵竹建设 为建设“工业强市、文旅名城、幸福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张娟 蒋丽萍 尹翔 王平 文/图 责编:李莲 编辑:李蕉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02-28
陈阳波在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强调 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 抓实抓好清廉绵竹建设 为建设“工业强市、文旅名城、幸福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潘鹏张龙武肖静卿家胜田祯培向军出席
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绵竹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举行,市委书记陈阳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德阳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抓实抓好清廉绵竹建设,为顺利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文旅名城、幸福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潘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提名主任张龙武,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肖静,市委副书记卿家胜、向军,绵竹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田祯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绵竹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陈阳波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笃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上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从强化政治监督、加固作风堤坝等五个方面作出重要部署,德阳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对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抓实抓好清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准确领会把握“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重要要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陈阳波强调,要保持清醒头脑,直面问题挑战,深刻认识我市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过去一年,市委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德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全面推进管党治党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压实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面临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全市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打赢反腐败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陈阳波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担当作为,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聚焦“两个维护”,紧扣党中央、省委和德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工作安排,聚焦“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聚焦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推动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解决作风问题的机制。要聚焦查治贯通,提升反腐效能,保持高压态势,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综合治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要聚焦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管,持续完善制度,严格制度执行,严肃监督执纪,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聚焦责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拧紧责任链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陈阳波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绝对忠诚,做到“政治过硬”;提升专业素养,做到“能力过硬”;敢于善于斗争,做到“作风过硬”;勇于自我革命,做到“廉洁过硬”,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刘霄主持第一次会议,并在第二次会议上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在第三次会议上对2026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德阳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研究部署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会议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审议通过了中共绵竹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和公报(草案)。 市级各部门、金融单位及有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委员、市监委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股、干部监督股负责同志;全体特约监察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