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制定《援芦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10-29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组织部制定并印发了《援芦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对援芦干部的日常管理,树立绵竹援芦干部的良好形象,圆满完成援芦工作和任务。
  据了解,根据德阳市对口援建芦山灾后重建总体部署,我市共选派5名灾后恢复重建经验丰富的科级干部到芦山挂职援建,其中4名同志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1名同志挂任乡镇副镇长。《制度》要求援芦干部出现身体不适、挂任职务发生变化、离开芦山3天及以上、获得奖励或者表彰等重大情况时,均需向德阳援芦指挥部、芦山县委组织部和绵竹市委组织部进行报告,以便得到及时的帮助和处理。目前,我市已将《制度》送达德阳援芦指挥部、芦山县委组织部和5名援芦干部手中,并定期向挂职接收单位了解援芦干部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建立援芦干部个人实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