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对公款贺年卡说“不”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3-11-13    

  市纪委要求严格执行中纪委规定
  党员干部对公款贺年卡说“不”

  本刊消息  日前,市纪委对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等物品作出明确规定:全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纪委要求,勿让小小一张贺年卡坏了社会风气。
  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据悉,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华,浪费越来越严重,这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
  我市要求各单位要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搞变通。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使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