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奶粉中有虫子 消费者维权获补偿
作者:王兴华  王平     来源:     日期:2013-11-21    
  本刊消息 11月18日,市工商局剑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婴儿奶粉纠纷,消费者获得870元的经济补偿。
  当日上午10点左右,家住拱星镇的范某提着一罐奶粉急冲冲地来到剑南工商所投诉,称其在绵竹市区苏兴街一婴儿奶粉专卖店内购买的奶粉内有虫子,与商家理论多次无果,特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接投诉后,该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工作。经查,该商家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范某购买的奶粉产地为山东青岛,是国内知名品牌,生产日期为2013年5月18日,保质期为24个月。直至事发之日,该批次奶粉已销售一空。据了解,范某是该店的老顾客,自从去年9月女儿出生以来,就一直在该店购买该品牌奶粉,今年10月下旬范某再次来该店以283元每罐的价格买了6罐奶粉,当食用到最后一罐时发现奶粉里有一条小虫。
  19日上午剑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从化解纠纷的角度进行调解,最后店主张某同意给消费者870元经济补偿,双方对此均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