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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
作者:记者 李周
来源:
日期:2011-03-09
本刊记者 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之际,标志着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即将步入新的重要里程。切实宣传贯彻落实好《水土保持法》,对于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在统筹城乡发展,服务农业化、推进工业化、支撑。
据悉,我市水务局将以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生态文明为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市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报道、报刊专栏节目等宣传媒介的传播优势,强化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依托网络媒体、户外广告、电视等新型宣传形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灾难问题的密切关注,使新《水保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的《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是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在开发建设中不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除了实施经济处罚等,还要对负责人违法责任进行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