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变“商圈” “微店”经济悄然兴起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4-03-03    

  一打开微信,没看到朋友的最新动态,却先看到各种代购、商品推销的信息。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微信这个网络社交工具已不再只是朋友的问候,而变成了发布、推广商业信息的“商圈”,这种瞄准“熟人模式”的社交营销,如今正在微信平台上越来越火。

  “最近打开微信朋友圈,屏幕上全是卖货的,简直跟逛淘宝似的!”市民何女士没事喜欢点开微信,看看好友们的最新动态,可最近由于几位好友开起了“微店”,每天手机屏幕上满是各种商品推销信息,乍一看还以为进了淘宝店铺呢!

  服装、鞋袜、电子产品、化妆品……只要你能想到的东西,几乎都能在朋友圈里找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传统淘宝店铺相比,微店对卖家的开店设置门槛极低,用户不需要任何卖家商品认证和营业资格认证,只需通过相关信息的验证即可注册店铺。店铺注册成功后,卖家可以自由添加商品,分享店铺或商品,并通过微信收款、管理订单、开展促销活动等,没有资金压力和库存风险,只需利用闲暇时间和个人社交圈即可进行营销推广,因此,不少年轻人纷纷将开“微店”作为了第二职业。

  使用微信两年多时间,市民刘小姐攒下了同学、同事在内共500多人的朋友圈。去年9月,刘小姐利用自己多年的网购经验开起了“微店”,没花钱便注册了店铺,“店”里的掌柜、小二、模特也全由刘小姐担任。每次有了新货,她第一时间在微信、QQ上发布消息,有朋友看中了,就会主动联系。“朋友们都很捧场,销量还是不错的。”刘小姐说,她的货物全部来自某淘宝商,每月以实际销售额的5%作为佣金,如今随着销量增加,刘小姐每月佣金近2000元,收入很是不错。

  但在处处生花、热闹异常的“朋友圈”商机背后,也有不少市民感觉不堪其扰。“偶尔发几条信息可以,多了就变味了。”市民秦女士最近就将几位频发促销信息的好友拉进了黑名单。秦女士说,微信本是朋友间相互交流的私密平台,“微店”却让原来的朋友变成了顾客和卖家,一旦熟人生意出现质量等问题,极有可能拉不下脸面维权,处理不好,还有可能伤及朋友之间的感情。

  同时记者也提醒广大市民,由于“微店”购物属个人交易行为,维权很难取证,建议市民还是在淘宝、京东等正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消费,以确保消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