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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耍赖不退房 执行法官解难题
作者: 何菲
来源:
日期:2014-03-20
3月14日,家住剑南镇的孙女士终于舒了一口气,因为她出租的门面房终于“回家”了。 2010年12月,孙女士和母亲将自己位于迎祥社区的一间门面出租给邓某,并约定租赁时间为五年。原以为房子出租后,自己就可以在家等着收房租了,谁知道后来发生的事,让孙女士和母亲气愤异常。“总共只交了一年多的房租,却霸占着我的房子不肯走!”原来,邓某自租赁房屋后,不但不肯按时交纳房租,甚至还反咬一口,声称孙女士早已将该门面房转让给她,霸占着房子不肯交还。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得将邓某告上法庭。 2013年8月,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解除被告邓某与房东孙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邓某在60日之内将门面房返还给房东孙女士。一审判决后,邓某不服提起了上诉。2013年11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谁知判决生效后,邓某依然强占着门面房不肯归还。3月14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迎祥社区,对该门面房进行了强制执行。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此时邓某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躺在地上打着滚耍起了无赖。“我才是上当受害者,法院判决不公平,我今天死都要死在这个房子里!”在法官和干警的多方劝说教育下,邓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向房东孙女士道歉后,搬离了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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