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脑快递途中遭损坏 工商调解获赔2375元
作者:杨忠平 王平      来源:     日期:2014-03-27    

  本刊消息 3月24日,绵竹市工商局剑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快递公司寄送价值3000多元的平板电脑屏显损坏而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75元。

  22日,余女士委托我市某快递公司送一部旧平板电脑至成都。为确保货物安全,余女士另外支付了15元的泡沫包装费和超重费,还进行了特地注明:勿压载物品。当余女士的亲人收到电脑时,发现该电脑的液晶屏显遭到损毁。余女士非常气愤,自己千叮咛万嘱咐快递公司要小心,结果还是造成损坏,而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对此不理不睬。情急之时,她拨通了“12315”的值班电话,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工商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余女士通过该快递公司邮寄平板电脑一事属实,快递单据、发票一应俱全,并且还在邮寄时对电脑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余女士的平板电脑购于2013年10月,原值3600元。快递公司解释说,造成损害的原因是货物转运人员过于疏忽粗心所致,当即表示愿意承担赔偿。

  最终快递公司赔偿余女士2300元电脑款,并五倍赔偿了消费者的货物安全防护费75元,两项合计2375元,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快递物品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快递公司,重要物品要保留价签,若是物品出现损坏,则要收集快递单、损坏物品的照片等证据,尽最大可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