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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发文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认真做好“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宣传
作者:王冰
来源:
日期:2014-05-07
本刊消息 日前,四川省委宣传部专门发文,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手机媒体及社会宣传等各种方式,对“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省委宣传部要求,从4月28日起,省、市(州)党报要在重要版面刊登“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每周不少于2次,都市类媒体每周不少于1次,川台和地方台各频道每天滚动播出“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各级新闻网从4月28日开始在首页常年刊载“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手机报每周不少于一次持续刊登,同时要发挥新兴媒体优势,运用微信、微博、策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广泛传播“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从4月28日开始,各地车站、码头、高速路口、旅游景区、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要通过户外公益广告、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展示“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在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载电视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城市住宅小区的楼宇电视中滚动播放。在中心广场、街道社区、旅游线路、建筑工地围墙等位置要制作“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墙。 省委宣传部要求各地要把“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电视台的主阵地作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互动融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互呼应,形成“24字”绵竹年画公益广告立体宣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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