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房里物品被盗 房东需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肖勋
来源:
日期:2014-05-28
出租房里物品被盗 房东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年前,马强来到我市打工,在城区租了一套房子居住。可就在几天前,当他下班回家时,发现自己放在电脑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和几件电子产品不翼而飞,而且家中有被人翻过的痕迹,马强立即意识到家中被盗。 随后,马强打电话给房东黄先生,希望他能到出租房来看看情况,顺便厘清责任。“我租了房东的房子,他就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出租房的安全。我的东西被盗,房东应该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马强说,自己租住的房子在二楼,可是房东并没有为窗户安装防护栏,小偷很容易从窗户翻入室内行窃,这次自己电脑被盗跟房屋安全措施不足有密不可分的原因。 可是房东黄先生却认为,自己在将房屋进行出租时,马强并没有就房屋未安装防护栏提出异议,况且现在房子是马强在居住,防盗是他应该做的事情,此次失窃事件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数次沟通,马强与黄先生也未能就赔偿责任达成一致。随后,记者带着马强的疑问咨询律师了解到,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负有保障出租房屋和房屋内附属设施安全使用的义务。如果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对承租人财物被盗有过错(比如锁坏了不同意更换),出租人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说,如果在承租房屋前发现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房东提出安装防护栏等要求,租赁合同中对此也可进行约定。对于此事件,马强在承租房屋时并未提出让房东加装防护栏的要求,并且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房东对自己电脑被盗具有过错,因此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但是现在与房东协商安装防护栏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