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宴俗称“坝坝宴”,是四川的民俗特色。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婚丧迁寿等群体性聚餐活动规模越来越大,这种集体供餐形式,由于规模较大,食品加工条件简陋,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而这一担忧将在8月10日起得到有效监管。
7月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由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2日正式发布。自8月10日起,我市农村“坝坝宴”一次性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要求举办者、承办者“双备案”,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安全责任协议。
●提前两天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
“一次性就餐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在宴席举办前两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填写《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表》。”据相关人员介绍,备案表中要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情况。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一次性就餐超过1000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指导。
●从事宴席加工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除了报备,在对宴席的操作流程上,《办法》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该负责人表示,专业加工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主厨既是加工制作者,又是加工制作过程的管理者,应对所有食品原料质量严格检查把关。对加工制作过程加强管理,做到生熟食品存放和切配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菜品烧熟煮透,凉菜卤菜当餐现吃现做,餐具清洗消毒等,保障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所有菜品必须留样48小时
同时,供餐的每种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留样48小时以上,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不能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原料,不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又无有效措施解决的,应立即要求举办者停止举办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