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提高大学生村干部补贴标准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4-10-11    

  我市再次提高大学生村干部补贴标准
  最高每月增加500元

  本刊消息  9月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按照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再次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大专生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月2200元、研究生每月2600元,分别较提标前增加500元、400元、400元。对年底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增发1个月补贴。

  本次调标是继2011年以来我省再次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标准。我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好上调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的资金保障和落实工作,调整后将增加大学生村干部补贴21.78万元,此项经费将纳入本年度调整预算,保证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大学生村干部手中。

  补贴标准的提高,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大学生村干部队伍稳定,也将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拓宽就业渠道,投身实践,推动我市基层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