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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志在我市宣讲德阳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时强调:奋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作者:何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8-11-02
德阳市委第一宣讲团成员、德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侯富林,我市市委常委侯光辉、张扬武、张启兵、郭永福、刘水、马军等参加会议。 李向志在宣讲中指出,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是德阳市第一个系统规范“两个责任”的市委文件,也是全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标志着德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李向志强调,落实“两个责任”,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客观要求,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对反腐败理念和思路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生动体现;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 李向志指出,要全面把握市委《实施办法》的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核心是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与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必须持之以恒推进“三转”。 李向志指出,《实施办法》围绕如何落实责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提出实行会诊制、签字背书制、台账制等10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既是对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八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又结合德阳实际对运用“台账工作法”推动落实等“自选动作”作出了部署;既强调了主体责任落实,又强调了监督责任落实;既着眼事前预防,又注重事后查处;既继承了以往的经验,又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 李向志强调,省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是深化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大制度设计,是贯彻从严治党治吏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大举措,与落实“两个责任”紧密相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和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思想教育,筑牢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基础;深化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抓好建章立制,扎紧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笼子”。要强化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组织保障,不断巩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奋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会上,李向志还就当前发展稳定、安全生产、扶贫解困等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陈彬在会上代表绵竹市委进行表态发言。陈彬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理解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实行市纪委分级分片宣讲及市委宣讲组相结合,由市级领导带头深入部门、镇乡广泛宣讲,通过宣讲解读、专题培训、交流座谈、新闻报道、公开承诺等方式,向各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中省市的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和“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研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认真解决困难,及时增添措施,同时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做到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期坚持、常态坚持、有效坚持;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9+1”活动,坚决查处典型案例,持之以恒地推动作风好转,以活动的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市领导黎继红、官建国、李川、崔金柏、张滔、王英、李麒麟、樊晓鹏、付利民、廖大平、戚键、刘永清及市法院院长杨三荣,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学伟,市人大秘书长袁发全,市政协秘书长李云忠及市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镇乡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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