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痛失爱女 人文关怀重树信心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4-10-27    

  本刊消息 近日,市法院立案庭庭长梁世凤带领干警来到汉旺镇牛鼻村对信访人苟某进行回访,了解她现在的生活状况。回访中,苟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我的案件处理完几年了,法官都还在为我操心”。

  苟某是汉旺镇牛鼻村村民,2008年8月24日,陈某某无证酒驾,在绵汉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苟某之女刘某死亡。该事故经公安机关责任认定,陈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市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赔偿受害人苟某等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81596元。随后案件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受害人苟某等不服,又向德阳市中级法院申诉,认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德阳中院复查后驳回申诉。

  苟某因不服判决成为市法院的信访当事人。市法院核实认为苟某女儿大学毕业上班还不到一年,其女死亡后极度悲伤,加之她身体多病劳动能力弱,家庭极其困难。按信访政策,法院对苟某进行了信访救助。一晃几年过去了,平时,立案庭法官虽与苟某有电话联系,但对其现在生活状态缺乏了解。为践行“司法公开”活动,立案庭决定对重点案件进行回访。

  在回访中,苟某向法官介绍了她现在的生活情况,她表示,法院信访救助让自己一家重获了生活的信心,如今一家人生活无忧。苟某的现状让法官们颇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