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起纠纷  法官来调解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4-11-05    

   本刊消息 近日,土门法庭及时化解了一起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纠纷,从立案受理到化解矛盾,仅用了半天时间。

  2014年9月28日,原告某婚庆公司与被告石某签订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婚纱照相、婚礼主持及摄像等庆典服务,被告当时交纳了定金500元。婚庆公司提供服务后,被告以婚庆公司负责人在客人未完全离开的情况下向其索要费用伤害了其声誉等理由拒绝给付剩余的费用2480元。

  因签订合同时被告所签名字与其身份证上名字不一致,婚庆公司经多方查找到被告。经过双方协调,被告仍不履行给付义务,并声称就是去法院也告不倒自己。无奈之下,原告婚庆公司起诉至法院。

  土门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通知被告到庭。经法庭庭前调解,被告对签订合同、接受服务予以认可,但以服务有瑕疵、婚庆公司在客人未完全离开时向其索要费用等理由拒绝给付,并声称要聘请律师,将官司打到底。

  针对此案,法官认为,本案标的额小,但分歧较大。若双方坚持诉讼,双方会因此支付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并影响双方的工作和生活。法官当即决定采取“背告背”方式,对双方进行耐心的法律解释和调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被告最终给付了余下的2480元费用,原告也向法庭撤回了起诉。至此,一起婚礼庆典合同服务纠纷成功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