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问题专项整治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4-11-26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
  ●12月10日前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等财物要上交
  ●领导干部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等财物要追究该领导干部责任
  ●对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

  本刊消息 记者11月24日从市纪委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问题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整治对象包括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受委托履行公务的人员、村(社区)干部,重点是单位(部门)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及以上领导,A级风险岗位人员。

  专项整治期间,市纪委将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将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等财物,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地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

  同时,市纪委要求,各单位和整治对象,要严格对照中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等财物,一律按规定于12月10日前上交。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