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嫌犯盗伐林木获利8000元
作者:杨祯康 刘菲      来源:     日期:2014-11-27    

  两嫌犯盗伐林木获利8000元
  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罚金5000元

  本刊消息 王某和刘某两人先后五次盗伐林木,以不法行为获取金钱利益。岂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在实施第六次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最终被判以有期徒刑。

  据了解,王某和刘某今年8月底至9月初,先后五次在九龙镇清泉村盗伐10车(火三轮)柳杉,共计获得赃款8000余元。经审讯,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盗伐林木案进行了当庭宣判,王某和刘某因犯盗伐林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元。

  市森林公安局提醒,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和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