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3处完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安装到位
作者:王冰 文/图     来源:     日期:2014-12-01    


  本刊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文管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完善绵竹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基础工作,该所组织人员对全市完善的文保单位进行了统一的保护标志碑安装等工作。目前,全市13处完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的制作安装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据了解,文保单位“四有”工作是指文保单位要有保护范围、保护标志、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目前,我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完善的文保单位中有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为了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市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市文管所于今年10月全面启动了对全市文保单位进行统一的保护标志碑安装等“四有”保护工作。根据《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标准设计制作安装要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设计规范、内容精炼、选材优良、制作精美,碑正面标注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及日期、树立机关等内容,背面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进行了简要介绍。

  下一步,市文管所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记录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各项保护措施,切实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