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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会
作者:王冰
来源:
日期:2014-12-05
本刊消息 12月4日,市政协举行了“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会。会议专题学习了《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市政协主席罗应光,市政协副主席付利民、廖大平,市政协秘书长李云忠及市政协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学习会。 罗应光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对全党、全国人民提出的新要求。市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宪法》的基本精神,充分认识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民主权利和意愿的直接反映,是全社会必须严格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 罗应光要求,市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法懂法,加强对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学习,不断增强依法按章履职的法治意识,以宪法为行动指南,切实把依法治国的观念贯穿到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带领广大政协委员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指导履职实践,推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进程,更好地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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