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协性质定位 充分发挥政协作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2-09    

  坚持政协性质定位 充分发挥政协作用
  市政协主席 罗应光

  2014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人民政协要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自身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人民政协在落实依法治国中的具体要求,提出了对政协工作的殷切希望。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政协工作中,我们必须按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切实履行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赋予的使命,为助推法治绵竹建设充分发挥政协作用。

  一、坚持人民政协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根本准则

  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到“国家宪法日”设立的60年间,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充分发挥着根本大法的作用。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宪法的形式,规定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宪法序言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的人民政协,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因此,在政协的一切活动中,必须不断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大团结大联合这一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和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在坚持党的领导,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和优势,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把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凝聚起来,促进大团结、大联合,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为我市与德阳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形成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力量。

  二、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政协的职能

  树立宪法意识,坚持依法治国对人民政协来说,就是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以及政协《章程》赋予人民政协的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要准确把握宪法法律及政协章程赋予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科学内涵,即: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要用法治思维提升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履职能力。通过学习培训和参加政协活动,拓展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法治思维,着重培养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协商意识、法治意识,引导和带动政协委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和履行职能;要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人民政协制度的体系化建设,使政协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不能超越亦不能相悖于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规范范畴,不能在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坚持上动摇。

  要切实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不断完善全委会的整体协商、常委会的重点协商、主席会的专题协商、专委会和界别的对口协商,不断探索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

  三、把协商民主贯穿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

  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阶段,人民政协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这一根本指针更好履行基本职能。

  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这就决定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在发挥政协重要渠道作用上,我们将以加强制度化为主要方向、以发挥主动性为关键环节、以增强有效性为根本目的,不断强化协商意识,精选协商议题,畅通协商渠道,注重协商实效,不断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搭建好协商平台,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协商,积极参与法治绵竹建设和立法协商,加强司法的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政协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