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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新物业公司收取以前拖欠的物管费合理不?
作者:叶庆
来源:
日期:2014-12-29
律师:从服务之日起收取物管费 “原物业公司换了,新的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之前欠下的物管费。”一位张姓住户告诉记者,该小区自2010年交房投入使用以来,原物业公司因清洁、管理等原因多次与业主发生矛盾。4年过去了,小区内经常是垃圾遍地无人清扫、楼道扶梯满是灰尘、绿化带更是演变成菜地……张先生称,业主多次向原物业公司反映此类问题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于是业主索性不再缴纳物管费。 今年11月,新物业公司入驻小区以后,小区的面貌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在收取物管费时遭到业主质疑。“以前是因为原物业工作不到位才导致我们没交费,既然新物业入驻以后环境才改善了,那就该从今年11月开始收费。”大多数业主认为应该从新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的那一天起收取物管费用。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我市蜀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一律师表示,新旧物管虽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物业交接,但新物业公司是在今年11月进驻的小区,今年11月之前并未给该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因此新物业公司无权收取以前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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