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有新规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5-01-07    

  购买保险、考试合格方可办理经营许可证,同时对存放量有明确限制

  本刊消息 春节将至,节日里喜庆热闹的气氛自然少不了烟花爆竹为之助兴。眼下,烟花爆竹市场逐渐进入旺季,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市安监局未雨绸缪,以防为主,通过购买保险提高烟花爆竹的销售“门槛”、限制零售网点的允许存放量、加强安全培训等有力措施,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喜庆、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据了解,今年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与往年相比新增加了保险环节,即启动了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工作。通过招标方式由中标保险公司向全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统一销售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销售网点需凭保单方可办理经营许可证。这样,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为网点和市民撑起了“保护伞”,有效规避风险,降低了发生事故后的赔付风险和责任风险。另外,在新的换、办证实施办法中,往年的有偿培训变为了免费培训。市安监局将于本月初邀请省、市专家开办专题培训班,就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等知识进行培训,辖区内各批发商家、销售网点的负责人、从业人员均可免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经营许可证。

  记者还了解到,往年规定各商铺烟花爆竹存储量不得超过300公斤,今年按照规定,专店根据面积大小限制存药量在40公斤以内,专柜根据面积大小限制存药量在20公斤以内,这样可有效降低事故等级。同时,各网点不能对烟花爆竹乱堆乱放,须将有药样品存放于柜台内,这样可有效降低发生事故的几率。

  据市安监局危化科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将继续实行零售网点与批发商连锁的方式,新证下发后,各镇乡安监办与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要及时对零售网点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零售网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查,凡是发现零售网点所销售的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的产品或有其他有关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